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⑴阜新供水管线穿越京沈客专桃花站特大桥DK+.54铁路工程。
交叉处铁路里程为DK+.54,位于阜新北~黑山北区间,涵位于桃花站特大桥66#~67#、67#~68#墩间穿过,桥下净空13.0m,铁路路基两侧为树林。防护涵孔径为2-2.0m,以开挖直埋方式下穿铁路,与京沈客专交角为66°,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涵长2×51m。涵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内径2.0m,壁厚0.2m,每节长3m,共2×17节,基底采用0.3m厚C30混凝土封底+0.1m厚C30混凝土找平,如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未发现地下水则不需施工封底混凝土。供水管线安装完成后,线路两侧安全保护区位置距防护涵外壁1.5m处设置防护标志。
⑵阜新供水管线穿越京沈客专大巴特大桥DK+.53铁路工程。
交叉处铁路里程为DK+.53,涵位于大巴特大桥34#~35#、35#~36#墩间穿过,桥下净空12.0m铁路右侧为大白公路,左侧为旱田、树林。防护涵孔径为2-2.4m,以开挖直埋方式下穿铁路,与京沈客专交角为91°,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涵长2×57m。涵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内径2.4m,壁厚0.24m,每节长3m,共2×19节,基底采用0.3m厚C30混凝土封底+0.1m厚C30混凝土找平,如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未发现地下水则不需施工封底混凝土。供水管线安装完成后,线路两侧安全保护区位置距防护涵外壁1.5m处设置防护标志。
1.2.自然地理特征
1.2.1地质条件
据本工程京沈客专相关特大桥区域地质资料及勘探揭示,桥址区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Q4al+pl)黏土、粉质黏土、粉土、淤泥、淤泥质黏土、淤泥质粉质黏土、粉砂、中砂、细砂、粗砂、砾砂;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层(Q3al+pl)黏土、粉质黏土、粉土、粉砂、中砂、粗砂、砾砂、细角砾土、粗角砾土;下伏地层主要为侏罗上统(J3),泥岩及砾岩。
1.2.2.水文条件
钻探期间,钻孔均遇见地下水,地下水类型为潜水,主要由河道内河流及大气降水补给为主。根据本次勘察资料,勘察期间场区各工点地下水埋深约2m~5.5m。桥址区勘探段内的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不具侵蚀性,根据图纸本工程开挖深度为6.05米左右,所以需设置抽水设备。
第二章编制说明
1.
1.
2.
2.1编制依据
⑴辽西北供水二期工程穿越铁路施工三标的合同文件。
⑵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等。
⑶国家现行的建设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安全规程等。
⑷现场踏勘收集到的地形、地质、气象和其它地区性条件等资料。
⑸我公司近年来参建的穿越铁路顶进施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工法、科技成果。
⑹为完成本工程所投入的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等资源。2.2.应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2.2应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G/01-);
《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号);
《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61-);
《水利水电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筑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号)
第三章施工布置及施工方案
3.1施工部署
根据总体施工进度安排前完成所有保护涵的预埋或顶进施工,我们进行工期倒排,所有保护涵,11月4日开工施工穿越大巴特大桥工程,按流水作业施工穿越桃花站特大桥工程,共设一个施工队。详见下表。
3.2施工方案
3.2.1基坑降水方案
3.2.1.1降水说明
根据本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水文地质特点和周围环境情况,结合本地施工经验,并经综合计算分析确定,对地下水采用明排降水施工方法进行控制,结合明挖水沟将水引致集水井。
3.2.1.2基坑防护方案
根据本工程地质情况,按照1:0.5坡比进行开挖,现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坡比,保证边坡稳定。
3.2.2基坑开挖方案
3.2.2.1施工准备
(1)清除挖方区域内所有障碍物,如地上高压、照明、通讯线路,电杆、电缆、沟渠等。
(2)制定好现场场地平整、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基坑士方开挖图,确定开挖路线,基底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土方堆放地点。
(3)完成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准基点。场地平整进行方格网桩的布置和标高测设,计算挖填土方量,对建筑物做好定位轴线的控制测量和校核;进行土方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并经检查复核无误后,作为施工控制的依据。
(4)在施工区域内做好临时性排水设施,场地向排水沟方向做成不小0.2%的纵坡,使场地不积水,必要时设置截水沟。
(5)完成必需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及机械进出和土方运输道路。
(6)机械设备运进现场,进行维护检查、试运转,使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2.2测量放样
由测量人员用全站仪精确测量基坑平面位置,根据垫层尺寸及底面高程等确定基坑开挖的尺寸。由测量人员定出开挖边桩,连接边桩即为基坑开挖边线。在放样过程中适当加大基坑开口尺寸,以保证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遇到不稳定土层时,能够适当加大不稳定土层的坡率。
3.2.2.3机械准备
采用2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配合。
3.2.2.4开挖方案
(1)基坑开挖使用挖掘机配合人工开挖,自卸汽车运土至指定地点存放。基坑顶部无静荷载。根据现场土质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开挖坡度,开挖至基底以上20cm范围采用人工开挖防止超挖。
(2)本工程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第一层开挖至稳定水位,第二层挖至基底标高,由既有路基侧向开发区方向开挖。
(3)基坑开挖外侧留2m作业空间,按1:0.5放坡开挖,开挖时机械挖土,人工修坡,开挖过程中,随时检测边坡坡度。
(4)挖土过程中测量工配合测定标高,当挖土快接近槽底时,用水准仪在槽底测设3×3m的方格控制网,并撒上白灰点,以示标记。
(5)挖土之前做好坑外排水,坑内明沟排水。
(6)挖土至设计标高,尽快会同业主、监理等部门共同对基底进行验槽。
(7)开挖过程中,随时注意保护好构造物基坑四周的土质情况,注意地下自来水管和电缆设施,若造成破坏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并对其进行紧急维修。基坑四周用土堆成30cm高土坝,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冲刷坑壁,在基坑周围外设置围栏,并用密目网封闭。同时在基坑周边以及施工临时便道设置安全警示灯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设照明设施,防止外来车辆及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当基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等影响基坑稳定时,立即加固支护。
(8)对开挖范围外1.5m处设围栏防护,设立警示标志。
(9)质量控制
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5排水方案
排水采用基坑内集排水方式,在基坑内距坡角50cm处设置80cm*50cm排水沟,在基坑下游垫层以外1m处设置2个集水井,这样自然降水及部分土层内存水通过排水沟排至集水井,由离心泵排至水沟。
3.2.3注意事项
(1)本基坑土方开挖,严禁在坑边堆土,影响基坑安全。
(2)在离坡边线1.5m处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采用钢管搭设,上栏杆高度为1.2m,下栏杆高度为0.4m,并用红、白漆作醒目标记。
(3)土方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设碎砖或钢板等垫道。
(4)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开挖,距离应大于10m。
(5)必须经常特别是雨后必须检查边坡支护稳定情况,不得将土及其它物件堆在基坑边。
(6)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械施工区域,挖掘机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作业。挖掘装土时,应待整机稳定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7)挖掘机操作和运土车行驶应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路线和等候区行驶、等候,防止撞车、拥堵。
(8)夜间作业,机上及作业区域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9)雨天施工运输车辆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10)基坑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从坡道上下。
3.2.4基坑回填方案
回填用原状土分层回填夯实,压实系数>0.94。采用小型夯实机械夯实,每层夯实厚度20cm。
3.2.4.1土方回填准备
⑴施工作业条件准备:
①项目部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工作。
②每天收听天气预报,掌握天气变化,合理组织人员施工,做好班前施工准备和班后防雨保护工作。
③做好回填材料夯实取样试验的准备工作。
④回填前应将基坑内的钢管、木方、杂物、建筑垃圾、有机物及零散用具等清理干净;并抽出坑内积水及淤泥,标示出验收基底标高。
⑤据业主提供的控制点坐标和水准点,在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控制网,做好标高控制桩,以方便回填时的标高控制。
⑥回填时,在构筑物设置水平标高线,以便于对回填厚度的控制。
⑵机械准备:自卸式汽车、装载机、挖掘机、小推车、手扶式冲击夯、平板振动夯、平头铁锹、尖头铁锹等。
⑶材料准备
如回填材料为土方,所需土方采用基坑附近土方及本项目开挖时暂存于现场的土方,待土方回填时,将所存土方外圈1.2m的土壤剖开,进行中心取土,保证回填土质量。
回填土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圾、以及有机杂质等,人工挑除粒径较大的块状原土,留下粒径不大于50mm的原土作为回填土。
3.4.2.2回填施工措施
①每一层回填后,均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取土点进行取样和测试,只有该层土密实度试验结果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下一层土方回填。
②土方回填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不大于mm,回填采用手扶式冲击夯、平板振动夯,根据试验结果的夯实次数进行压实。基坑边坡及转角处等无法机械压实的部位
采用人工夯实回填,人工回填打夯前应将填土初步整平,打夯要按一定方向进行,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分层夯打。
③在地形起伏之处,应做好接槎,修筑1:2阶梯形边坡,每台阶高可取50cm、宽cm。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作成大于1:3的斜坡,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接缝部位不得在基础部位。深浅基坑相连时,要先填深基坑,填至与浅基坑标高一致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④回填土的含水率控制:
在天气干燥时,须采取加速挖土、运土、平土和碾压过程,减少土的水分散失。
⑤当回填土出现砂窝或石子成堆时,将该部分不合格的回填土清走,重新选用粒径符合要求的回填土进行回填。
3.2.4.3操作工艺
①填土前应将基底地坪上的杂物、浮土清理干净。
②检验土的质量,有无杂质,粒径是否符合要求,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
③回填土应分层回填。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通过压实实验确定。每层摊铺后,分层夯实。
3.2.4.4回填质量控制
⑴回填前将坑槽里的杂物等清理干净。
⑵回填应按照图纸和设计要求分层铺摊夯实。每层铺摊厚度控制在mm以内。
⑶做好回填的取样检验工作,控制回填的施工质量。
3.2.5成品保护
(1)开挖时注意保护测量控制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土和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
(2)基坑四周设排水沟、集水井,场地设置一定坡度,以防雨水浸泡基坑和场地。
(3)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的照明,防止边坡超挖。
(4)施工过程控制
强化质量意识的教育,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设计图纸、验收标准。坚持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坚持“三检、四按、五不准、六做到”,即:
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
四按:“按图纸、按规范、按工艺、按标准”;
五不准:“资料不全不准开工、材料不合格不准进场、测量闭合不符合要求不准使用、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不准交工验收”;
六做到:“方案做到合理、技术资料做到齐全、质量检验做到可靠、施工试验做到真实、测量数据做到准确、施工方法做到正确”。
第四章安全保证措施
4.1安全技术措施
(1)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挖方顶2米以内不得堆放作业机具。
(2)施工便道平整、坚实;底部应铺设山皮石,防止作业时下陷。
(3)机械挖土分层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陡坡地段堆土设专人指挥,严禁在陡坡上转弯。
(4)挖掘机、装载机在同一作业面挖掘机离附近边坡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事故。
(5)基坑四周做1.2米高的临时围栏,2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夜间设红色警示标志。
4.2安全保证措施
(1)基坑开挖后,采用彩条布将边坡两侧进行苫盖,防止雨水直接冲刷边坡土体,同时还要防止雨水倒灌,造成边坡大面积坍塌,设置专职安全员及测量人员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观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的原则。
(2)配备足够的救援物资,如有汛期发生,立即起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发出警报,立即做好人员疏散避险工作,在抢险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财产其次的原则,集结抢险队伍,尽最大努力把汛期降到最低。
(3)机械作业时,施工人员严禁在回转半径内工作,尤其是土方配合人员。施工机械有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4)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进出口设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使用挖掘机及其他大型机械时,要严格遵守《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相关规定,必须服从工务安全监控人员的监督管理。
4.3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组织制定重特大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4.4环境保护、绿化及水土保障措施
(1)施工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防讯排水工作,防止洪水淹没建筑物及施工临时设施,始终保持工地良好排水状态,修建一些临时排水沟渠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及冲刷。
(2)施工中的废水、生活中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饮用水源,须澄清达标后排放。
(3)应对当地丰富水资源进行保护,对施工中含油废水及及机械废水、废油,设隔油池进行集中处理,不得使废水乱流。
4.5基坑预防坍塌方案
4.5.1预防坍塌事故的组织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及各施工班组长。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安全员坚持天天对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做好预防工作。
(3)物资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4)机械设备做好充分储备,挖掘机2台、装载机1台、吊车1台、发电机1台、水泵10台、应急车2辆。
4.5.2预防坍塌事故的技术措施
(1)本方案坍塌是指施工基坑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施工防护网倒塌等。
(2)项目经理对标段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根据本工程工作特点,组织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基坑、基础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4)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筑物的地基。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5)基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6)基坑边堆置各类材料的,应不低于15m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的距离,应不低于20m距离停置。
(7)基坑作业时,应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8)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9)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垫层及底板混凝土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
4.6坍塌事故的控制和处理
(1)坍塌事故发生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具体情况上报给监理、业主相关部门。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统一指挥,全力以赴投入抢救、抢修,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当有人员伤害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并组织项目部的抢救人员进行必要的自救。
(3)在事故发生区域设置警戒线,除抢救人员可以进出外,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现场自救的情况作详细地汇报,以便制定更加快速有效的抢险方案,减少因事故带来的损失。